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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化物所科技创新园803室 邮编:116085 电话:0411-6597 4528 传真:0411-6597 4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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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补充通知
供稿部门:中科化物 时间:2020-03-06 访问数:19577
各部门:
根据大连化物所及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已制定和发布的相关规定和具体防控措施,进一步补充通知如下:
1.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落实好错峰上下班的要求,鼓励居家办公、在线办公。
2.员工家属(指共同生活的)从外地返连的,员工本人也需要居家观察14天。确因工作急需到公司办公的,公司将提供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并重点做好防护工作。
中科化物(大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