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911号
大连化物所科技创新园803室 邮编:116085 电话:0411-6597 4528 传真:0411-6597 4566
项目概况
催化剂放大研究平台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中科化物(大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www.dlzkhw.cn)上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准备材料到中科化物(大连)技术创新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24日16: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催化剂放大研究平台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总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最高限价:23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招标需求:乙方组织专门技术人员全面做好“平台”的维保服务工作,包括:
1.负责平台内甲方投资建设的公共设备和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
2.负责平台设备维护,提供4人作为操作人员,配合使用单位做好公共设备和装置的维护。
3.负责维修作业区域的卫生清扫,工完料净场地清。
4.负责维修的环保管理。
5.负责维修安全管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维保范围:需要维保的主要设备有纯化水设备、空压机、冷冻干燥机、粉碎机、包装机、压片机、碾压机、输送机、造粒机、圆盘滚球机、振动筛、干燥机、马弗炉、立式炉、热风炉、喂料机、导热油炉、反应釜、各类罐、泵等。
技术能力: 具备与维保设备相匹配的专业技术团队(需提供人员资质证明,如工程师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 、电工、焊工、仪表工等)
注: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特定条件:无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连市瓦房店市长兴岛镇临港工业区镇山路9号
3.方式:现场报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7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57号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递交方式:通过邮寄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16:00(北京时间)
邮寄地址:大连市瓦房店市长兴岛镇临港工业区镇山路9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秉强 19264118284
注: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最后统一密封于一个箱中,快递包装为二次包装,不得以快递包装直接作为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投标应对快递进行保价,若快递于非工作日到货及时协调快递员改派并要求快递员进行面对面派送,以防丢失,邮费自理。在快递发出后须将快递名称和单号发送至代理邮箱804091914@qq.com,投标单位应保证寄出快递的完整性,代理收到快递后将对快递外包装情况进行反馈,如有破损情况出现将拒绝接收,并退回该投标单位。开标时间之后收到的快递将被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报名审查(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中科化物(大连)技术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金龙寺路300-8号
电子邮箱:804091914@qq.com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建设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2125018500500000201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秉强
电 话:19264118284